本虚拟导览内容于2020年4月22日于发展项目第2座28楼K单位之无改动示范单位拍摄,并非于发展项目实际单位拍摄,所显示之状况与发展项目实际单位完成后之状况可能不同。因技术或设备原因所限,本虚拟导览内容在观看时或会出现影像扭曲之现象,故显示之状况未必符合比例,亦未必能反映所示物件之实际大小。

本示范单位仅作展示相关住宅物业之用,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作构成任何关于发展项目任何住宅物业景观或发展项目任何部份之外观之陈述或保证,不论是否可能有展示发展项目任何部份之外墙装修物料、外在喉管或外观。

示范单位中以绿色标签标出的消防花洒、冷气风咀、扬声器、闭路电视及其他设备及设施等均是售楼处之设备及设施、并不构成实际单位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一部份,亦不可能于实际单位内安装。准买家如欲了解实际单位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示范单位不同部份的楼底高度(地面量度至天花板计),低于售楼说明书内有关住宅物业相关部份的相应预计高度,原因是现场环境所限。详情请参阅示范单位内之相关告示。

另实际示范单位内有关于示范单位及以上事项详情之不同告示,敬请参阅。示范单位之平面图及示范单位内之告示及显示该等告示之位置的平面图已于本网页提供,敬请参阅。

虚拟导览内于示范单位的玻璃、镜面或其他反光面的倒影中可能出现之相机、摄录机或其他器材等并非交楼标准项目,亦不会于实际住宅物业中提供。

区域:启德| 发展项目所位于的街道名称及由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编配的门牌号数:沐泰​​街11号| 发展项目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网址:www.urbhk.com|

本广告/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像。有关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亦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 |

卖方:喜绰有限公司|卖方的控权公司:鸿才国际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吴国辉|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分担任经营人、董事或雇员的商号或法团:梁黄顾建筑师(香港)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承建商:安保营造有限公司| 就发展项目中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的名称: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DBS Bank Ltd.、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合景泰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嘉逊发展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本广告及其任何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合约条款、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不论是否有关景观)。 |卖方保留权利不时改动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之建筑图则及其他图则、设计、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等。装置、 装修物料及设备之提供以买卖合约条款作准。发展项目设计以相关政府部门最后批准者作准。发展项目及其周边地区日后可能出现改变。 |住宅物业市场情况不时变化,准买方应衡量其财务情况及负担能力及所有相关因素方作出决定购买或于何时购买任何住宅物业,于任何情况或时间,准买方绝不应以本广告/宣传资料之任何内容、资料或概念作依据或受其影响决定购买或于何时购买任何住宅物业。

卖方建议准买方参阅有关售楼说明书,以了解发展项目的资料。 |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本广告由卖方发布。

制作日期: 2021年11月12日

本虚拟导览内容于2020年4月22日于发展项目第2座28楼E单位之无改动示范单位拍摄,并非于发展项目实际单位拍摄,所显示之状况与发展项目实际单位完成后之状况可能不同。因技术或设备原因所限,本虚拟导览内容在观看时或会出现影像扭曲之现象,故显示之状况未必符合比例,亦未必能反映所示物件之实际大小。

本示范单位仅作展示相关住宅物业之用,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作构成任何关于发展项目任何住宅物业景观或发展项目任何部份之外观之陈述或保证,不论是否可能有展示发展项目任何部份之外墙装修物料、外在喉管或外观。

示范单位中以绿色标签标出的消防花洒、冷气风咀、扬声器、闭路电视及其他设备及设施等均是售楼处之设备及设施、并不构成实际单位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一部份,亦不可能于实际单位内安装。准买家如欲了解实际单位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示范单位不同部份的楼底高度(地面量度至天花板计),低于售楼说明书内有关住宅物业相关部份的相应预计高度,原因是现场环境所限。详情请参阅示范单位内之相关告示。
另实际示范单位内有关于示范单位及以上事项详情之不同告示,敬请参阅。示范单位之平面图及示范单位内之告示及显示该等告示之位置的平面图已于本网页提供,敬请参阅。

虚拟导览内于示范单位的玻璃、镜面或其他反光面的倒影中可能出现之相机、摄录机或其他器材等并非交楼标准项目,亦不会于实际住宅物业中提供。

区域:启德| 发展项目所位于的街道名称及由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编配的门牌号数:沐泰​​街11号 | 发展项目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网址:www.urbhk.com|

本广告/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像。有关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亦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 |

卖方:喜绰有限公司|卖方的控权公司:鸿才国际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吴国辉|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分担任经营人、董事或雇员的商号或法团:梁黄顾建筑师(香港)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承建商:安保营造有限公司| 就发展项目中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的名称: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DBS Bank Ltd.、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合景泰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嘉逊发展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本广告及其任何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合约条款、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不论是否有关景观)。 |卖方保留权利不时改动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之建筑图则及其他图则、设计、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等。装置、 装修物料及设备之提供以买卖合约条款作准。发展项目设计以相关政府部门最后批准者作准。发展项目及其周边地区日后可能出现改变。 |住宅物业市场情况不时变化,准买方应衡量其财务情况及负担能力及所有相关因素方作出决定购买或于何时购买任何住宅物业,于任何情况或时间,准买方绝不应以本广告/宣传资料之任何内容、资料或概念作依据或受其影响决定购买或于何时购买任何住宅物业。

卖方建议准买方参阅有关售楼说明书,以了解发展项目的资料。 |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本广告由卖方发布。

制作日期: 2021年11月12日

本虚拟导览内容于2022年3月7日于发展项目第1座38楼K单位拍摄。因技术或设备原因所限,本虚拟导览内容在观看时或会出现影像扭曲之现象,故显示之状况未必符合比例,亦未必能反映所示物件之实际大小。有关住宅物业之平面图及尺寸,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本虚拟导览内容仅作展示相关住宅物业之用,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作构成任何关于发展项目任何住宅物业景观或发展项目任何部份之外观之陈述或保证,不论是否可能有展示发展项目任何部份之外墙装修物料、外在喉管或外观。景观受单位所处层数、座向及周边建筑物及环境影响,且周边建筑物及环境会不时改变。卖方对景观并不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

本虚拟导览内容所示之装置、装修物料、设备、家俬、灯饰、装饰品及物件等未必是发展项目所有或任何住宅物业之交楼标准。准买家如欲了解住宅物业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之交楼标准以买卖合约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为准。

本虚拟导览内于玻璃、镜面或其他反光面的倒影中可能出现之相机、摄录机或其他器材等及地板上之保护胶膜(如有)并非交楼标准项目,亦不会于实际住宅物业交楼时提供。

住宅物业的实用面积及构成住宅物业的一部分的范围内的露台、工作平台及阳台(如有)的楼面面积,是按《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621章)第8条计算得出的。其他指明项目的面积 (不计算入实用面积) 是按《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附表2第2部计算得出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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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启德| 发展项目所位于的街道名称及由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编配的门牌号数:沐泰街11号 | 发展项目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网址:www.urbhk.com

本广告/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像。有关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亦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

卖方:喜绰有限公司 |卖方的控权公司:鸿才国际有限公司、嘉逊发展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龙湖投资有限公司、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吴国辉|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分担任经营人、董事或雇员的商号或法团:梁黄顾建筑师(香港)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承建商:安保营造有限公司| 就发展项目中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的名称: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DBS Bank Ltd.、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注:该贷款已全部清还)| 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嘉逊发展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合景泰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该贷款已全部清还)

本广告及其任何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合约条款、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不论是否有关景观)。 | 卖方保留权利不时改动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之建筑图则及其他图则、设计、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等。装置、 装修物料及设备之提供以买卖合约条款作准。发展项目设计以相关政府部门最后批准者作准。发展项目及其周边地区日后可能出现改变。 | 住宅物业市场情况不时变化,准买方应衡量其财务情况及负担能力及所有相关因素方作出决定购买或于何时购买任何住宅物业,于任何情况或时间,准买方绝不应以本广告 / 宣传资料之任何内容、资料或概念作依据或受其影响决定购买或于何时购买任何住宅物业。

卖方建议准买方参阅有关售楼说明书,以了解发展项目的资料。 | 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 本广告由卖方发布。

制作日期: 2022年4月22日

本虚拟导览内容于2022年3月7日于发展项目第1座28楼A单位拍摄。因技术或设备原因所限,本虚拟导览内容在观看时或会出现影像扭曲之现象,故显示之状况未必符合比例,亦未必能反映所示物件之实际大小。有关住宅物业之平面图及尺寸,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本虚拟导览内容仅作展示相关住宅物业之用,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作构成任何关于发展项目任何住宅物业景观或发展项目任何部份之外观之陈述或保证,不论是否可能有展示发展项目任何部份之外墙装修物料、外在喉管或外观。景观受单位所处层数、座向及周边建筑物及环境影响,且周边建筑物及环境会不时改变。卖方对景观并不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

本虚拟导览内容所示之装置、装修物料、设备、家俬、灯饰、装饰品及物件等未必是发展项目所有或任何住宅物业之交楼标准。准买家如欲了解住宅物业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之交楼标准以买卖合约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为准。

本虚拟导览内于玻璃、镜面或其他反光面的倒影中可能出现之相机、摄录机或其他器材等及地板上之保护胶膜(如有)并非交楼标准项目,亦不会于实际住宅物业交楼时提供。

住宅物业的实用面积及构成住宅物业的一部分的范围内的露台、工作平台及阳台(如有)的楼面面积,是按《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621章)第8条计算得出的。其他指明项目的面积 (不计算入实用面积) 是按《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附表2第2部计算得出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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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启德| 发展项目所位于的街道名称及由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编配的门牌号数:沐泰街11号 | 发展项目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网址:www.urbhk.com

本广告/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像。有关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亦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

卖方:喜绰有限公司 |卖方的控权公司:鸿才国际有限公司、嘉逊发展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龙湖投资有限公司、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吴国辉|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分担任经营人、董事或雇员的商号或法团:梁黄顾建筑师(香港)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承建商:安保营造有限公司| 就发展项目中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的名称: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DBS Bank Ltd.、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注:该贷款已全部清还)| 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嘉逊发展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合景泰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该贷款已全部清还)

本广告及其任何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合约条款、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不论是否有关景观)。 | 卖方保留权利不时改动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之建筑图则及其他图则、设计、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等。装置、 装修物料及设备之提供以买卖合约条款作准。发展项目设计以相关政府部门最后批准者作准。发展项目及其周边地区日后可能出现改变。 | 住宅物业市场情况不时变化,准买方应衡量其财务情况及负担能力及所有相关因素方作出决定购买或于何时购买任何住宅物业,于任何情况或时间,准买方绝不应以本广告 / 宣传资料之任何内容、资料或概念作依据或受其影响决定购买或于何时购买任何住宅物业。

卖方建议准买方参阅有关售楼说明书,以了解发展项目的资料。 | 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 本广告由卖方发布。

制作日期: 2022年4月22日

本虚拟导览内容于2022年3月7日于发展项目第1座38楼A单位拍摄。因技术或设备原因所限,本虚拟导览内容在观看时或会出现影像扭曲之现象,故显示之状况未必符合比例,亦未必能反映所示物件之实际大小。有关住宅物业之平面图及尺寸,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本虚拟导览内容仅作展示相关住宅物业之用,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作构成任何关于发展项目任何住宅物业景观或发展项目任何部份之外观之陈述或保证,不论是否可能有展示发展项目任何部份之外墙装修物料、外在喉管或外观。景观受单位所处层数、座向及周边建筑物及环境影响,且周边建筑物及环境会不时改变。卖方对景观并不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

本虚拟导览内容所示之装置、装修物料、设备、家俬、灯饰、装饰品及物件等未必是发展项目所有或任何住宅物业之交楼标准。准买家如欲了解住宅物业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之交楼标准以买卖合约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为准。

本虚拟导览内于玻璃、镜面或其他反光面的倒影中可能出现之相机、摄录机或其他器材等及地板上之保护胶膜(如有)并非交楼标准项目,亦不会于实际住宅物业交楼时提供。

住宅物业的实用面积及构成住宅物业的一部分的范围内的露台、工作平台及阳台(如有)的楼面面积,是按《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621章)第8条计算得出的。其他指明项目的面积 (不计算入实用面积) 是按《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附表2第2部计算得出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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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启德| 发展项目所位于的街道名称及由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编配的门牌号数:沐泰街11号 | 发展项目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网址:www.urbhk.com

本广告/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像。有关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亦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

卖方:喜绰有限公司 |卖方的控权公司:鸿才国际有限公司、嘉逊发展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龙湖投资有限公司、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吴国辉|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分担任经营人、董事或雇员的商号或法团:梁黄顾建筑师(香港)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承建商:安保营造有限公司| 就发展项目中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的名称: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DBS Bank Ltd.、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注:该贷款已全部清还)| 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嘉逊发展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合景泰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该贷款已全部清还)

本广告及其任何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合约条款、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不论是否有关景观)。 | 卖方保留权利不时改动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之建筑图则及其他图则、设计、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等。装置、 装修物料及设备之提供以买卖合约条款作准。发展项目设计以相关政府部门最后批准者作准。发展项目及其周边地区日后可能出现改变。 | 住宅物业市场情况不时变化,准买方应衡量其财务情况及负担能力及所有相关因素方作出决定购买或于何时购买任何住宅物业,于任何情况或时间,准买方绝不应以本广告 / 宣传资料之任何内容、资料或概念作依据或受其影响决定购买或于何时购买任何住宅物业。

卖方建议准买方参阅有关售楼说明书,以了解发展项目的资料。 | 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 本广告由卖方发布。

制作日期: 2022年4月22日

本虚拟导览内容于2022年3月7日于发展项目第1座38楼F单位拍摄。因技术或设备原因所限,本虚拟导览内容在观看时或会出现影像扭曲之现象,故显示之状况未必符合比例,亦未必能反映所示物件之实际大小。有关住宅物业之平面图及尺寸,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本虚拟导览内容仅作展示相关住宅物业之用,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作构成任何关于发展项目任何住宅物业景观或发展项目任何部份之外观之陈述或保证,不论是否可能有展示发展项目任何部份之外墙装修物料、外在喉管或外观。景观受单位所处层数、座向及周边建筑物及环境影响,且周边建筑物及环境会不时改变。卖方对景观并不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

本虚拟导览内容所示之装置、装修物料、设备、家俬、灯饰、装饰品及物件等未必是发展项目所有或任何住宅物业之交楼标准。准买家如欲了解住宅物业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之交楼标准以买卖合约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为准。

本虚拟导览内于玻璃、镜面或其他反光面的倒影中可能出现之相机、摄录机或其他器材等及地板上之保护胶膜(如有)并非交楼标准项目,亦不会于实际住宅物业交楼时提供。

住宅物业的实用面积及构成住宅物业的一部分的范围内的露台、工作平台及阳台(如有)的楼面面积,是按《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621章)第8条计算得出的。其他指明项目的面积 (不计算入实用面积) 是按《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附表2第2部计算得出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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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启德| 发展项目所位于的街道名称及由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编配的门牌号数:沐泰街11号 | 发展项目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网址:www.urbhk.com

本广告/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像。有关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亦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

卖方:喜绰有限公司 |卖方的控权公司:鸿才国际有限公司、嘉逊发展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龙湖投资有限公司、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吴国辉|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分担任经营人、董事或雇员的商号或法团:梁黄顾建筑师(香港)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承建商:安保营造有限公司| 就发展项目中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的名称: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DBS Bank Ltd.、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注:该贷款已全部清还)| 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嘉逊发展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合景泰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该贷款已全部清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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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日期: 2022年4月22日

住宅单位

住宅单位

  • 三房单位
  • 三房单位
  • |
  • 四房单位

第1座38楼K单位

三房住宅单位
实用面积:844平方尺 (包括29平方尺露台
及16平方尺工作平台)

第1座28楼A单位

四房住宅单位(连装修)
实用面积:1,072平方尺 (包括36平方尺露台
及16平方尺工作平台)
第1座38楼A单位
第1座38楼F单位

第1座38楼A单位

四房住宅单位
实用面积:1,072平方尺 (包括36平方尺露台
及16平方尺工作平台)
第1座28楼A单位
第1座38楼F单位

即将播放

第1座38楼F单位

四房住宅单位
实用面积:1,063平方呎 (包括36平方尺露台
及16平方尺工作平台)
第1座28楼A单位
第1座38楼A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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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域:启 德
发展项目所位于的街道名称及由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编配的门牌号数:沐泰​​街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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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12-07